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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申报
2025-11-09 23:06
出口退税申报是指出口企业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要求退还出口产品已纳税款的一种法定手续。以下是一般的申报流程:
 
  1. 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企业应先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填写相关信息,如出口退税的企业类型、退(免)税计算方法等。
  2. 收集整理单证
    • 自有外贸经营权的出口企业:需准备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出口销售发票、进货发票、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加工单位申报资料、产品征税证明、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等。
    •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企业: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代理出口协议副本、销售账等。
  3. 办理进项发票退税勾选:外贸企业采购货物出口的,应在办理出口退税申报之前,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办理进项发票出口退税勾选。
  4. 完成增值税申报: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 “免税货物销售额” 栏。
  5. 出口退税预申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收齐出口货物退税所需的有关单证,使用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出口货物退税电子申报系统生成电子申报数据,如实填写出口货物退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进行预申报。税务机关预审通不过的,企业应撤销该退税单证,并调整申报数据。
  6. 出口退税正式申报:预申报通过后,企业将正式申报的退税凭证进行装订,装订顺序为出口凭证封面、出口退税免抵退税审批汇总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等,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正式申报。
  7. 税务机关审核审批:税务机关受理企业的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后,会对申报凭证、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查,并核实申报数据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包括对出口货物报关单、代理出口证明、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重点凭证的审核以及电子信息核对等。
  8. 办理退税:税务机关将企业申报的手续齐备、内容真实的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按照规定办理退税手续。
 
对于以出口海外仓方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 “9810”)出口的货物,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在申报明细表的 “退(免)税业务类型” 栏内填写 “海外仓预退” 标识,后续再根据货物销售情况进行税款核算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